本系自民國78年設立,專責刑事鑑識人才之培
養,為目前國內唯一專門培育鑑識科學人才、研究
鑑識科學學術之大學學系。民國85年及90年陸續成
立鑑識科學研究所碩士班及博士班,積極培養國內
鑑識科學研發人才,以下為本系特有之教育制度:
(一)術德兼修、文武合一的警察幹部教育
(二)培養刑事鑑識專業的特殊學科教育
(三)研究先進鑑識科技與學術
透過本系鑑識專業課程的規劃與訓練,本系 畢業生需具備從事刑事鑑識所需的共同核心能力。 包括: (二) 犯罪偵查能力 (三) 現場及證物處理能力 (四) 顯微鏡與儀器分析技術能力 (五) 各類證物鑑識理論與技術能力 (六) 現場勘察報告與證物鑑定書(表)製作能力 (七) 法庭作證能力
(一) 法學知識能力